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决策部署,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和独立性的更高要求,
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保持与国际职业道德守则的持续动态趋同,我会起草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袁小叶 段姝
电话:010-88250208,8825020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9月14日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附件3: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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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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