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审计

部分国家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的规定-行业发展研究资料[No.2023-4]
发布时间:2024-10-24 16:18:56      点击次数:208

部分国家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的规定-行业发展研究资料[No.2023-4]


编者按:

       在审计侵权民事诉讼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认定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会计师事务所需就其不存在过错进行举证证明,因此,在这类诉讼中诉讼

时效制度安排尤其重要。根据我国《证券法》及相关审计准则规定,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由于我国现行诉讼时效制度未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

计报告的时点作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故可能出现审计报告出具10年后会计师事务所还要应诉的情况。本文对部分国家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诉讼时效

的规定作简要梳理和分析,以期更好地平衡投资者利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存续与发展之利益。

  现予摘要编发,供参考。

  税屋附件:部分国家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的规定——行业发展研究资料(No.2023-4)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

二0二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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