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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10:49:57      点击次数:48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          2024-07-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

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协会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保健协会

  3.新疆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新疆红石慈善基金会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商会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协会

  7.新疆汇嘉十分孝心基金会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垦协会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1.新疆建设监理协会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开发区)协会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协会

  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经济贸易协会

  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学会

  16.新疆女科技工作者协会

  17.新疆女企业家协会

  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

  1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航空运动协会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陆海空模型运动协会

  21.新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2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流行业协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上述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规定条件的收入,可以作为免税收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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